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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你问我答】呼伦贝尔不动产咨询高频问题知多少 第3期

2025-12-18 呼伦贝尔市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

一、什么情况下不动产登记不受理?
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,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:

1.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;

2.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;

3.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不一致或不相关联;

4.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材料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不一致;

5.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冲突的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什么情况登记机构会不予登记?

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登记:

1.申请人未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进一步补充材料的;

2.申请人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不一致的;

3.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条件的;

4.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权属来源等登记原因材料不一致的;

5.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相冲突的;

6.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;

7.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;

8.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期间,权利人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的;

9.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,当事人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的;

10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如何开具不动产权属证明?

1.线上查询:登录蒙速办”APP→进入不动产专区选择权属证明”→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。

2.线下查询:持本人身份证到登记窗口办理,或持本人身份证使用24小时不动产自助查询机。

四、能不能提交电子证照?怎么获取?

可以。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

您可通过“蒙速办”APP→不动产专区→电子证照→输入个人信息,即可获取不动产电子证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