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、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2023-06-26
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
不动产权证书、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:___________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海国用(2003)字第10038号 |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污水处理厂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| 海拉尔区坝后 | 遗失补证 |
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
2023年6月26日